《實施細則》提出,完成實質性兼并重組(實現(xiàn)實際控股且完成法人或法人隸屬關系、股權關系、章程等登記及備案)后取得的合規(guī)產能用于項目建設的,可以按不低于 1.25:1置換比例減量置換;其它情形的鋼鐵冶煉建設項目按不低于1.5:1置換比例減量置換。
(關鍵字:浙江 鋼鐵產能)
鐵礦石|鐵精粉球團礦鐵礦石
廢鋼|重型廢鋼鑄造廢鋼中型廢鋼
生鐵|煉鋼生鐵鑄造生鐵球墨生鐵
焦炭|冶金焦鑄造焦
炭素|石墨電極預焙陽極煅燒石油焦
耐火材料|棕剛玉重燒鎂砂高純鎂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