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(jù)云南省居民生活用電階梯電價方案,進入12月,我省進入枯水期,將實施階梯電價,用電量大的多收費。目前昆明居民一戶一表抄表收費周期為兩個月,對于跨豐、枯月份抄表的居民,昆明供電局計劃,抄見電量按豐水期和枯水期各占一半計算電費。
多數(shù)家庭用電量不到170度
電價仍是0.45元/度
云南省發(fā)改委公布的居民生活用電階梯電價方案顯示,在豐水期(每年5月至11月),云南居民生活用電所有用電量均執(zhí)行每度0.45元的優(yōu)惠電價?菟冢磕12月至次年4月)實行階梯電價,第一檔每戶每月用電量170度以內,每度電0.45元;第二檔每戶每月用電量在171度至260度的部分,每度電0.5元;超過260度的部分,每度電0.8元。
對未實行“一戶一表”抄表到戶的合表居民用戶,每度0.5元/度;執(zhí)行居民生活電價的黨政事業(yè)單位、部隊、公立醫(yī)院、學校的非居民照明用電、市政部門管理的公共場所、公共道路照明用電,公安部門的交通指揮燈等用電,每月未超過1000度的,按0.51元/度執(zhí)行;超過1000度的,按0.5元/度執(zhí)行。
“我們家三口人,每天最多做一頓晚飯,平時每個月用130度左右,天氣冷了,開浴霸、電熱毯、電暖氣,也不到160度。”家住北市區(qū)的張女士表示。平時負責家庭開銷的王女士也認為:“家里冬夏用電量差不多,每個月約在120度左右。如果家里都是上班的,每天下班用那么一會兒電,即便是冬天也到不了170度。”
雖然進入枯水期,但很多家庭都表示,即使在天氣轉涼用電量增加的情況下,他們每月用電量也達不到170度,依然能享受0.45元/度的優(yōu)惠電價。
抄表收費周期是兩個月
跨豐水期、枯水期電費這樣算
目前昆明居民一戶一表的抄表收費周期是兩個月。因為豐、枯月份的收費標準不同,那么抄表收費時間在1月(抄錄的是上年豐水期11月和枯水期12月的電量)和6月(抄錄的是枯水期4月和豐水期5月的電量)的居民,都會涉及跨豐、枯月份的電費如何收取問題。
昆明供電局目前的計劃是,如果是1月和6月抄表的居民,抄見電量按豐水期和枯水期各占一半計算電費。假設市民楊女士家每兩月用電量固定為592度,她家的抄表時間為11月、1月、3月……那么每次所產生的費用都不相同。
(關鍵字:居民用電 枯水期 階梯電價)